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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Full Version : 《時代論壇》社評討論講粗口


Daniel_Cheung
04-03-2009, 11:08 AM
剛才我和 kongCTPPS 分別開了條目關於《時代論壇》社評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2418&Pid=1&Version=0&Cid=145&Charset=big5_hkscs)討論講粗口,條目出了後,我見原來主題相同,所以用版主權力把它們合併。但十分奇怪的,合併後,兩個條目都被刪除掉,無法找回來。令kongCTPPS 的帖不見了,我在此公開道歉。這純屬意外。
:ani_bowdown2:

kongCTPPS 那帖主要說,社評只針對講粗口,而沒有談及那些議員對施政失當的批評。

而我那帖,由於在《時代論壇》已貼出了一篇90%相同的文章,所以可以抄回來,如下。

Daniel_Cheung
04-03-2009, 11:08 AM
回應文章: 真小人與偽君子
回應者: 張國棟 {會員編號: 286}

一.

那些議員代表著的,是一些市民對香港虛偽政治、假民主選舉和無能議會的不滿,他們覺得被親中人士和商家玩弄到一個地步,議會議事只是幌子,最後「理性地」通過的議決,只會符合那些人的利益。當那些議員和好些市民有這理解,自然覺得沒有出路,這些議員才會有那麼多民眾支持,也因如此,就算講粗口也顯得略可同情。但社評二話不說,總之說了某些字眼就「絕對是失當、失德與失身分的表現」,全文用了大量「絕對」。這顯得過於看條文而忘卻處境,與法利賽人那種用守規條來縱容對耶和華悖逆,沒有很大分別。

(對於某類只能用死的規條思考的讀者,讓我重申,我沒有贊成講粗口。同一觀點,若可用較禮貌的用詞,我亦認為應該要用比較有禮貌的方式表達。但應該與無法同情是不同的。)

二.

社評另一個很大的缺點是,把語言暴力等同用詞粗俗,又扯到去文革時代那些「以極端醜化的人身攻擊與人格毀滅,去批鬥、詆毀、扭曲」。這裡有兩個錯誤。一,用詞粗俗來定義語言暴力,顯得有點低層次。暴力,在這類情況下作為一個 non-physical 的用語,就應該包括在論述裡用製造霸權,尤其揉合知識/真理論述來製造霸權,的意思。但若我們考慮到這個意思,就會回到第一點,究竟誰比較暴力?那些文質彬彬但面對社會不公義默不作聲的議員和官員,抑或那些寧願以講粗口來表達不滿的、至少是自以為對得住良心地說話的議員?另一錯誤是,就算語言暴力只不過是用詞粗俗,這跟文革那些「以極端醜化的人身攻擊與人格毀滅,去批鬥、詆毀、扭曲」,仍相去甚遠!兩者的政治含義亦完全不同。

(這個也怪不得社評作者的,看近日人們談甚麼叫做霸權,便可見基督教圈子裡論述霸權何等無知。)

由此看來,社評把語言暴力理解得太膚淺,太表面,沒有把握整個事件問題核心,只對某些字眼有過份強烈的關注。


三.

最後,社評把話題轉到教會在公共空間發言,那是很有趣的。

基督徒有一個很普遍的問題,就是愛為自己支持的立場做打手,到一個地步,若有文章支持那立場,即使選用的理據不強(例如,即使神存在是合理的,但若有人寫文章用錯誤理由支持神存在,雖本是可被批評的,但某些基督徒仍愛拼命維護是好文章),或用詞不當(不是指講了粗口),讀者也會拼命替那文章說項,並且替它擋去別人的批評。他們慣用的一個招式是,若批評者某些用語不夠溫文有禮(是指在教會圈子裡的那個很高標準的溫文有禮),他們便會揪著片語隻字來大造文章,別人批評的重點可以不理,單是用詞不夠好,已足是死罪,可以把那批評丟掉。

之前剛好有一例子。蘇牧在立法會的言論過火,任誰聽了都覺得思路不通。(當然,總會有人說,若用某某角度看,也不是那麼沒道理云云。)於是,龔立人博士公開批評。接著,性文化學會的關浩然傳道寫了萬餘文,其重點是,信徒不宜公開地有不同意見(這個其實本來就不必要),否則便要背上相煎這個極嚴重的罪名。文章結論:要求龔博士收回言論,否則就是相煎。(但要解決沒有公開地持不同意見,為何不要求蘇牧收回言論?)最特別的是,該文十分矯揉造作地加插大量客套話。於是,bingo,在教內言行的尺度裡,對於那些不成比例地關心用詞的人,這叫做合格,這叫做好文章,即使那文章的立場很有問題,邏輯不通,給別人的罪名十分嚴重,原來統統都可以變成無所謂。

那文章在《時代論壇》裡發表了出來,有好些網友替那文章說項,指文章既說理又有禮貌云云,但那個相煎罪呢?他們默認為正確。當基督徒這樣處事,還有甚麼資格批評別人有(定義得十分膚淺的)語言暴力,玩文字遊戲?

說話有禮、文質彬彬的人,若要玩死你,那些手段比真小人面對面向你講粗口,來得更惡毒。但基督徒愛姑息前者,並且還要包裝說,那些只不過是「講道理」,「用愛心說誠實話」。

sbchan
04-03-2009, 12:18 PM
大家都沒留意另一問題,就是,曾蔭權也曾經疑似講了粗口,而且,立法會秘書處還作了一個很難令人信服的解釋來,讓人覺得這是現代版的指鹿為馬。

kongCTPPS
04-03-2009, 12:39 PM
剛才我和 kongCTPPS 分別開了條目關於《時代論壇》社評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2418&Pid=1&Version=0&Cid=145&Charset=big5_hkscs)討論講粗口,條目出了後,我見原來主題相同,所以用版主權力把它們合併。但十分奇怪的,合併後,兩個條目都被刪除掉,無法找回來。令kongCTPPS 的帖不見了,我在此公開道歉。這純屬意外。
:ani_bowdown2:

kongCTPPS 那帖主要說,社評只針對講粗口,而沒有談及那些議員對施政失當的批評。

而我那帖,由於在《時代論壇》已貼出了一篇90%相同的文章,所以可以抄回來,如下。

補充:社評忽視了政府或親建制力量藉此打壓反對者聲音,企圖轉移視線(施政失當)的可能性(例如電視新聞只播講「粗口」的一刻,卻剪掉了講「粗口」的前因後果)。

Garlic
04-03-2009, 09:59 PM
回應文章: 真小人與偽君子
回應者: 張國棟 {會員編號: 286}

一.

那些議員代表著的,是一些市民對香港虛偽政治、假民主選舉和無能議會的不滿,他們覺得被親中人士和商家玩弄到一個地步,議會議事只是幌子,最後「理性地」通過的議決,只會符合那些人的利益。當那些議員和好些市民有這理解,自然覺得沒有出路,這些議員才會有那麼多民眾支持,也因如此,就算講粗口也顯得略可同情。但社評二話不說,總之說了某些字眼就「絕對是失當、失德與失身分的表現」,全文用了大量「絕對」。這顯得過於看條文而忘卻處境,與法利賽人那種用守規條來縱容對耶和華悖逆,沒有很大分別。

(對於某類只能用死的規條思考的讀者,讓我重申,我沒有贊成講粗口。同一觀點,若可用較禮貌的用詞,我亦認為應該要用比較有禮貌的方式表達。但應該與無法同情是不同的。)

二.

社評另一個很大的缺點是,把語言暴力等同用詞粗俗,又扯到去文革時代那些「以極端醜化的人身攻擊與人格毀滅,去批鬥、詆毀、扭曲」。這裡有兩個錯誤。一,用詞粗俗來定義語言暴力,顯得有點低層次。暴力,在這類情況下作為一個 non-physical 的用語,就應該包括在論述裡用製造霸權,尤其揉合知識/真理論述來製造霸權,的意思。但若我們考慮到這個意思,就會回到第一點,究竟誰比較暴力?那些文質彬彬但面對社會不公義默不作聲的議員和官員,抑或那些寧願以講粗口來表達不滿的、至少是自以為對得住良心地說話的議員?另一錯誤是,就算語言暴力只不過是用詞粗俗,這跟文革那些「以極端醜化的人身攻擊與人格毀滅,去批鬥、詆毀、扭曲」,仍相去甚遠!兩者的政治含義亦完全不同。

(這個也怪不得社評作者的,看近日人們談甚麼叫做霸權,便可見基督教圈子裡論述霸權何等無知。)

由此看來,社評把語言暴力理解得太膚淺,太表面,沒有把握整個事件問題核心,只對某些字眼有過份強烈的關注。


三.

最後,社評把話題轉到教會在公共空間發言,那是很有趣的。

基督徒有一個很普遍的問題,就是愛為自己支持的立場做打手,到一個地步,若有文章支持那立場,即使選用的理據不強(例如,即使神存在是合理的,但若有人寫文章用錯誤理由支持神存在,雖本是可被批評的,但某些基督徒仍愛拼命維護是好文章),或用詞不當(不是指講了粗口),讀者也會拼命替那文章說項,並且替它擋去別人的批評。他們慣用的一個招式是,若批評者某些用語不夠溫文有禮(是指在教會圈子裡的那個很高標準的溫文有禮),他們便會揪著片語隻字來大造文章,別人批評的重點可以不理,單是用詞不夠好,已足是死罪,可以把那批評丟掉。

之前剛好有一例子。蘇牧在立法會的言論過火,任誰聽了都覺得思路不通。(當然,總會有人說,若用某某角度看,也不是那麼沒道理云云。)於是,龔立人博士公開批評。接著,性文化學會的關浩然傳道寫了萬餘文,其重點是,信徒不宜公開地有不同意見(這個其實本來就不必要),否則便要背上相煎這個極嚴重的罪名。文章結論:要求龔博士收回言論,否則就是相煎。(但要解決沒有公開地持不同意見,為何不要求蘇牧收回言論?)最特別的是,該文十分矯揉造作地加插大量客套話。於是,bingo,在教內言行的尺度裡,對於那些不成比例地關心用詞的人,這叫做合格,這叫做好文章,即使那文章的立場很有問題,邏輯不通,給別人的罪名十分嚴重,原來統統都可以變成無所謂。

那文章在《時代論壇》裡發表了出來,有好些網友替那文章說項,指文章既說理又有禮貌云云,但那個相煎罪呢?他們默認為正確。當基督徒這樣處事,還有甚麼資格批評別人有(定義得十分膚淺的)語言暴力,玩文字遊戲?

說話有禮、文質彬彬的人,若要玩死你,那些手段比真小人面對面向你講粗口,來得更惡毒。但基督徒愛姑息前者,並且還要包裝說,那些只不過是「講道理」,「用愛心說誠實話」。

WELL DONE!:em2:

維記wei_kei
04-04-2009, 01:21 PM
用普通話說「不該」 黃毓民﹕無講粗口
(明報)4月3日 星期五 05:10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402/4/bhtx.html


【明報專訊】立法會 主席曾鈺成 日前裁決「仆街」一詞屬「非議會語言」後,社民連主席黃毓民 昨在預算案辯論中,突然以普通話作約13分鐘發言,批評預算案九宗罪,更多次批評政府真的很「不該」,聽來似「仆街」的諧音。



毓民的發言全文,可在此觀看:

http://www.yukman.hk/works.asp?worksid=10019&&workstid=10003

chestnut tree
04-05-2009, 04:52 AM
香港的民主路艱辛難行,好不容易從英國傳統與中國戒慎中,製造了一個半民選的立法議會。儘管政治的制肘仍多,民主成分不足,但總算是最具基礎及權力制衡的政治建制。議員有責任發揮議政的功能,就算不能直接影響施政,總能梳理民意,凝聚共識,點擊出政策的謬誤與盲點。特區政府雖多敗跡,卻不敢於漠視民意。在一切陽光下的運作,代議的功能仍不可抹煞。個別議員又焉能因逞一時之快,爭一時之氣,搶一時之鏡,令整個議會蒙污,以為羞辱別人,更是自取其辱?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2418&Pid=1&Version=0&Cid=145&Charset=big5_hkscs)

我們通常說「好不容易才做出一點成績來」,但「製造了一個半民選的立法議會」也算是成績嗎?這應該是香港人引以為恥的政治現實!「英國傳統」造就了香港的議會政制,但「中國戒慎」和香港的議會政治有甚麼關係可言?(英國人不及中國人謹言慎行嗎?)究竟「中國戒慎」是甚麼意思?難道是「北京對民主政制的戒懼」〔使香港至今仍然沒有普選〕的意思?既然說香港立法機關多有政治掣肘,民主成分又不足,為甚麼它還「算是最具基礎及權力制衡的政治建制」?正因為直選議員備受掣肘(包括分組點票制度、有關議員提出法案的限制等等),加上香港政制的民主成分不足,即使議員真的能夠「梳理民意,凝聚共識」,甚至能夠指出「政策的謬誤與盲點」,但終究也難扭轉政府漠視民意(或曰:視民意如浮雲)而致使敗績纍纍的事實。下一段說:「更堪留意者,立法會的粗言穢語是語言暴力的表面;更大的暴力,來自企圖以語言的工具,混淆視聽,製造對立,達致支配社群思想行為,作為政治目的的虛偽矯情。」難道社評的作者以為立法會只有這兩名「爆粗」的議員會運用這種「更大的暴力」,而對其他議員以至高官以語言「混淆視聽,製造對立,達致支配社群思想行為」的政治手段一概視若無睹?究竟誰更「虛偽矯情」?
.

Daniel_Cheung
04-05-2009, 11:48 AM
很不明白為甚麼李錦洪會如此敗筆,寫這樣一篇社評。傳媒人出身的他,寫的這社評對政治敏感度竟如此低。

這幾年,該報越受壓力,社評質素便每況愈下,有時平平無奇,有時更「語出驚人」。

若只談倫理哲思,這樣把某些言行放大和譴責,卻忽略別的(連提也沒有),很像法利賽人只關心安息日有沒有治病。無疑,講粗口是不好,但有更大的惡要去面對呢!

不想說但卻又好像是事實的:晚哲不保。

維記wei_kei
04-05-2009, 01:15 PM
著名文化評論人陳雲的新書中文解毒中,收錄了一篇他在信報的文章粗話,對有關文化現象作出了相當有啟發性的解讀,至少比李社長的社論更有深度,後來發現網上也有人轉載:

(內中提及了不少粗話,不喜勿進。)
http://c3kings.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31.html

Daniel_Cheung
04-05-2009, 03:51 PM
今天《明報》有一讀者來函,正談論這個問題。文章應該在半天後可在網上免費搜尋到的了。很可惜,這樣一番言論,李錦洪卻說不出來。對明光社陣營不滿的人經指摘香港教會依附權勢,對此我總會戚戚然,常有衝動解說一番,但現在想到《時代論壇》或各教報對類似這讀者來函指出的政治醜陋究竟提過幾多次(只是「提過」,未敢期望「討論」、「深究」),連今次社民連三子講粗口事件,也只懂見樹不見林地作「道德」判斷,我想日後也唯有啞忍別人對香港教會依附權勢的指控。

(注:我指的政治醜惡,不專指親中團體的手法。所以,教會不能用那些甚麼「支持公義不等於支持民主(派)」的言論來打發掉我這裡的批評。)

讀者來函--蔥﹕若你忍不到議員講粗口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90406/fac1.htm

......若大家無法容忍議員在議會內使用粗鄙言詞,那麼就應該更不能容忍以下種種事情﹕

1)不公平的小圈子選舉,功能組別佔去議會一半議席;

2)拿2萬多票的直選名單要「下馬」,得數十票的功能組別候選人,卻「高票」勝出;

3)連續多屆自動當選,成為界別中的「山寨王」,十多二十年來享盡政治免費午餐;

4)公然在會議期間呼呼大睡,隨時火警鐘響也不懂逃生;

5)在議會內行行企企,夠鐘就集齊人馬開飯和歎咖啡;

6)全年會期沒有提出過一次質詢或發言,會議缺席率最高;
......


有家長老師說,議員公然喊「X街」,小孩子會有樣學樣,這種擔心是正常和合理的。然而,那個從來不說粗話的孩子,卻肆無忌憚在課室內打瞌睡、欠交功課、無心聽講、遲到早退、講大話、欺凌弱小。到底哪一個孩子更「壞」?議事堂內到底有多少人,日復日、年復年,不停地「教壞細路」?!

再一次重申,我不同意議員公然講「X街」和其他粗鄙言詞(同樣對「吊吊X」和「狗X」的人反感),也不能因為別人不義,便可大條道理地放肆。但是,議會內還有更多更荒誕、更離譜的事情,大家又有沒有去關心?

pilgrim
04-05-2009, 04:51 PM
議會文化(討論講粗口)@CABLE 周日不講理 (April 5, 09):
王永平, 陳雲, 蕭若元, 黃宏發

Part 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OEAAeXjzPc

Part 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N02qtAhVbQ

Part 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NApBx1k_OA

Part 4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aqLOqwG4TQ

Part 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c3bRFvMVLI

蒲先生
04-05-2009, 09:29 PM
呢單咁幼稚既野令我諗起"性書大享"........六十至七十年代初之美利堅.......美國政府告滾友雜誌........話佢obscene......時值越戰及炸柬埔寨.........larry flynn問.......which is more obscene........bombing vietnamese village and showing women's vagina.......依家香港仲係係講粗口問題上打滾.......真有白頭宮女論前朝既感慨.........加油吧香港人........仲落後先進社會幾十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