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ggk
12-20-2006, 09:31 AM
我寄了一篇文去《時代論壇》,是關於婚前性行為的,主要是回應《露天茶座》中「正常的失身年齡是如何界定呢?」那一貼,但是不想《時代論壇》未登就公開,所以貼在這裏。未刊出前請不要轉貼或者公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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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為的普遍
從新聞報告中見到﹕香港青年協會一項針對邊緣少女首次發生性行為的調查顯示,在105名已有性行為的受訪少女中(10至20歲),近半數「未成年,已失身」,更有不足10歲已發生性行為 (明報 12月19日)。
這數據其實不是什麼新鮮事情,只是引證了早已廣為人知道的事實。但是,它還是再一次提醒我們問題的嚴重性。從社會的角度,這類性行為是非常高危的,可以引出的問題包括性病、懷孕、精神問題、抑鬱等。少女未婚媽媽也是隔代貧窮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慾火攻心」、卻不能「嫁娶」
傳統基督教在「情慾」這問題上的立場是很清楚的,就是只接受在婚姻關係中的性行為。林前7:9 --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獨身」是一種恩賜,不是人人有的,所以「嫁娶」就是大眾處理「情慾」的主要(如果不是唯一)的方法。
但是,保羅寫聖經的時候和現在有一點很大的不同,當時「慾火攻心」、「嫁娶」、和第三個生命中重要的里程碑﹕開始有穩定的經濟能力,是幾乎同時發生的,就是約在十五到十八歲左右。「慾火攻心」是生理、性機能發展成熟。經濟能力穩定,是因為農民十五、六歲可以自己生產了,技術工人(鐵匠、木匠等)十一、二歲時學師,三、四年後也滿師。這三件事情同時發生,直至六七十年前還未有改變。我們很多人的祖父母、甚至父母,還是讀完小學就做學徒(有些連小學也未畢業),幾年後正式打工,或者創業,未到二十歲就結婚生子。
隨著社會、經濟、和衛生的發展,在過去五六十年,到達這三個里程碑的年齡卻有很大的變化。營養的改善令到生理成熟愈來愈早發生,但是結婚年齡卻愈來愈遲。按照香港政府統計處的資料,從1981到2001,香港的平均第一次結婚年齡推遲了三年,男性從27到30,女性從24到27。
平均結婚年齡的增加,很明顯是受經濟因素影響,以前中學畢業、或者學得「一技之長」,就可以有穩定的能力養家,現在就算大學畢業也要為糊口來擔心,於是只有推遲結婚的年齡。但是,這後果就是「嫁娶」不再是處理「慾火攻心」的有效方法了。
要處理這問題,我們只有從「慾火攻心」、「嫁娶」、和「經濟穩定」這三方面的關係中入手。但是,生理成熟(慾火攻心)的年齡是我們不可以改變的,總不能在食水中加什麼藥物、或者故意令下一代營養不良,而推遲發育年齡吧!經濟穩定的年齡也是個不能逆轉的趨勢,在現在的資訊和自動化年代,再沒有「一技傍身,一生無憂」這回事了,除非是含著銀匙出生的豪門後代之外,任何人都要到近三十歲才可以有「經濟穩定」的可能。
需要「經濟穩定」才「嫁娶」?
我們第一個需要思考的,是有沒有必要等到「經濟穩定」才「嫁娶」?或者我們需要反思「婚姻的目的是什麼」這個「老土」問題。為什麼不可以早婚,然後兩個人再建立事業?這本來就是前人一直走過的路。隨著生育科技的發展,現在走這條路比幾十年前更安全和舒服得多。
現在我們的婚姻觀,會不會是太強調「功利」的交易?就如公司合拼,為的是減低運作成本和增加投資的機會?是否如果結婚後還要「挨」,就不如獨身好了?還是我們可以看一同「挨」為婚姻中健康成長的過程?現在離婚率高,會不會一個原因就是大家只能共安樂而不能共患難?當然,如果完全沒有經濟能力,還要依靠父母時就結婚,肯定會帶來大問題,但是「經濟穩定」和「有能力獨立維生」是有很大差別的,是否要三十多歲有屋有車,才適合結婚呢?
如果「慾火攻心」的青年知道只需要等幾年、而不是十多年、就有結婚的機會,可能他們就會願意推遲性行為的時間。
控制「慾火」-- 尋求教育制度的公義
另一個處理這問題的進路,就是找出有效控制「慾火」的方法。現在基督教教會很多是以「教條」來對付這問題,就是「不可以做什麼什麼...」。但是,「教條」是外來的力量,效力是有限的,對不返教會的大多數,就更完全沒有影響力了。
其實,如果我們留心分析青年人性行為的數據,就會發現另一個重要的現象﹕愈是被「邊緣化」的年青人,性行為的年紀就愈小,愈對自己將來有計劃,就愈不會隨便參加高危的活動。如果對自己已經失去了任何期望,性和其他的反叛行為就是主要的發泄途徑了。
當教會批判青少年性行為的時候,我們需要問﹕對被扭曲的教育制度,和從這衍生出來的絕望,我們又為他們提供了什麼呢?梁文道幾年前一篇論香港教育制度的文章,令我有很深的印像﹕他說以前香港的填鴨式教育,雖然有很多缺點,但是有一點很重要,就是它提供了一個比較公平的環境,讓不同家庭背景的學生可以相對的靠自己努力來競爭,富有家庭的學生,就算有補習老師,還是要自己背書。在六、七十年代,我們見到不少草根家庭的子女,靠努力讀書入大學而脫離貧窮。但是,現在的教育制度,卻連這一條路也剝奪了。考名牌小學已經要各樣的課外活動;有錢的父母可以為學校網而搬家;名校收生,校友(自然以中產為主)的子女可以加分;中學不再靠背書而要「通識」,但是一個未搭過飛機的學生,又怎樣可以和一個每一暑假都到歐洲旅行的同學競爭「通識」?如果我們的教育制度不能為這些學生帶來希望,他們就沒有規規舉舉的動機了。
要控制「慾火」,我們就要找出讓這些邊緣青少年見到前路的方法,教會不能只靠「不可什麼什麼...」來改變行為的。
結論
如果我們要以「嫁娶」來作為處理「慾火攻心」的唯一(或者主要)方法,我們必須了解現在社會和保羅時候有什麼分別,和現在年輕人所面對的難處。教會堅持自己的道德原則可能是必須的,但是卻必須發展出新的策略來抵抗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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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為的普遍
從新聞報告中見到﹕香港青年協會一項針對邊緣少女首次發生性行為的調查顯示,在105名已有性行為的受訪少女中(10至20歲),近半數「未成年,已失身」,更有不足10歲已發生性行為 (明報 12月19日)。
這數據其實不是什麼新鮮事情,只是引證了早已廣為人知道的事實。但是,它還是再一次提醒我們問題的嚴重性。從社會的角度,這類性行為是非常高危的,可以引出的問題包括性病、懷孕、精神問題、抑鬱等。少女未婚媽媽也是隔代貧窮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慾火攻心」、卻不能「嫁娶」
傳統基督教在「情慾」這問題上的立場是很清楚的,就是只接受在婚姻關係中的性行為。林前7:9 --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獨身」是一種恩賜,不是人人有的,所以「嫁娶」就是大眾處理「情慾」的主要(如果不是唯一)的方法。
但是,保羅寫聖經的時候和現在有一點很大的不同,當時「慾火攻心」、「嫁娶」、和第三個生命中重要的里程碑﹕開始有穩定的經濟能力,是幾乎同時發生的,就是約在十五到十八歲左右。「慾火攻心」是生理、性機能發展成熟。經濟能力穩定,是因為農民十五、六歲可以自己生產了,技術工人(鐵匠、木匠等)十一、二歲時學師,三、四年後也滿師。這三件事情同時發生,直至六七十年前還未有改變。我們很多人的祖父母、甚至父母,還是讀完小學就做學徒(有些連小學也未畢業),幾年後正式打工,或者創業,未到二十歲就結婚生子。
隨著社會、經濟、和衛生的發展,在過去五六十年,到達這三個里程碑的年齡卻有很大的變化。營養的改善令到生理成熟愈來愈早發生,但是結婚年齡卻愈來愈遲。按照香港政府統計處的資料,從1981到2001,香港的平均第一次結婚年齡推遲了三年,男性從27到30,女性從24到27。
平均結婚年齡的增加,很明顯是受經濟因素影響,以前中學畢業、或者學得「一技之長」,就可以有穩定的能力養家,現在就算大學畢業也要為糊口來擔心,於是只有推遲結婚的年齡。但是,這後果就是「嫁娶」不再是處理「慾火攻心」的有效方法了。
要處理這問題,我們只有從「慾火攻心」、「嫁娶」、和「經濟穩定」這三方面的關係中入手。但是,生理成熟(慾火攻心)的年齡是我們不可以改變的,總不能在食水中加什麼藥物、或者故意令下一代營養不良,而推遲發育年齡吧!經濟穩定的年齡也是個不能逆轉的趨勢,在現在的資訊和自動化年代,再沒有「一技傍身,一生無憂」這回事了,除非是含著銀匙出生的豪門後代之外,任何人都要到近三十歲才可以有「經濟穩定」的可能。
需要「經濟穩定」才「嫁娶」?
我們第一個需要思考的,是有沒有必要等到「經濟穩定」才「嫁娶」?或者我們需要反思「婚姻的目的是什麼」這個「老土」問題。為什麼不可以早婚,然後兩個人再建立事業?這本來就是前人一直走過的路。隨著生育科技的發展,現在走這條路比幾十年前更安全和舒服得多。
現在我們的婚姻觀,會不會是太強調「功利」的交易?就如公司合拼,為的是減低運作成本和增加投資的機會?是否如果結婚後還要「挨」,就不如獨身好了?還是我們可以看一同「挨」為婚姻中健康成長的過程?現在離婚率高,會不會一個原因就是大家只能共安樂而不能共患難?當然,如果完全沒有經濟能力,還要依靠父母時就結婚,肯定會帶來大問題,但是「經濟穩定」和「有能力獨立維生」是有很大差別的,是否要三十多歲有屋有車,才適合結婚呢?
如果「慾火攻心」的青年知道只需要等幾年、而不是十多年、就有結婚的機會,可能他們就會願意推遲性行為的時間。
控制「慾火」-- 尋求教育制度的公義
另一個處理這問題的進路,就是找出有效控制「慾火」的方法。現在基督教教會很多是以「教條」來對付這問題,就是「不可以做什麼什麼...」。但是,「教條」是外來的力量,效力是有限的,對不返教會的大多數,就更完全沒有影響力了。
其實,如果我們留心分析青年人性行為的數據,就會發現另一個重要的現象﹕愈是被「邊緣化」的年青人,性行為的年紀就愈小,愈對自己將來有計劃,就愈不會隨便參加高危的活動。如果對自己已經失去了任何期望,性和其他的反叛行為就是主要的發泄途徑了。
當教會批判青少年性行為的時候,我們需要問﹕對被扭曲的教育制度,和從這衍生出來的絕望,我們又為他們提供了什麼呢?梁文道幾年前一篇論香港教育制度的文章,令我有很深的印像﹕他說以前香港的填鴨式教育,雖然有很多缺點,但是有一點很重要,就是它提供了一個比較公平的環境,讓不同家庭背景的學生可以相對的靠自己努力來競爭,富有家庭的學生,就算有補習老師,還是要自己背書。在六、七十年代,我們見到不少草根家庭的子女,靠努力讀書入大學而脫離貧窮。但是,現在的教育制度,卻連這一條路也剝奪了。考名牌小學已經要各樣的課外活動;有錢的父母可以為學校網而搬家;名校收生,校友(自然以中產為主)的子女可以加分;中學不再靠背書而要「通識」,但是一個未搭過飛機的學生,又怎樣可以和一個每一暑假都到歐洲旅行的同學競爭「通識」?如果我們的教育制度不能為這些學生帶來希望,他們就沒有規規舉舉的動機了。
要控制「慾火」,我們就要找出讓這些邊緣青少年見到前路的方法,教會不能只靠「不可什麼什麼...」來改變行為的。
結論
如果我們要以「嫁娶」來作為處理「慾火攻心」的唯一(或者主要)方法,我們必須了解現在社會和保羅時候有什麼分別,和現在年輕人所面對的難處。教會堅持自己的道德原則可能是必須的,但是卻必須發展出新的策略來抵抗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