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w Full Version : 港人十大錯別字排行榜
http://www.hkedcity.net/ihouse_tools/forum/read.phtml?forum_id=74297¤t_page=2&i=798106&t=798106
自已用錯最多都係 '第五位:人士的「士」' 可能睇慣咗是有人字邊的。
Daniel_Cheung
06-01-2007, 03:25 AM
http://www.hkedcity.net/ihouse_tools/forum/read.phtml?forum_id=74297¤t_page=2&i=798106&t=798106
自已用錯最多都係 '第五位:人士的「士」' 可能睇慣咗是有人字邊的。
我好像全都犯了 :o
clement
06-01-2007, 03:45 AM
我好像全都犯了 :o
10. 一般說「家具」就可以了,不用說「家私」。
08. 對呀,「咭」字是港式
01. 「儘量」字並非大陸發明,我在早年的台灣書籍那裏也看到這種用法。
許多人不理會詞典寫甚麼的。反而電視機的字幕影響力更廣泛!
Daniel_Cheung
06-01-2007, 04:33 AM
01. 「儘量」字並非大陸發明,我在早年的台灣書籍那裏也看到這種用法。
你好像未有排除那台灣書作者有沒有受大陸語言影響的可能性。
clement
06-01-2007, 07:49 AM
你好像未有排除那台灣書作者有沒有受大陸語言影響的可能性。
我可能假定了台灣本身的運用,沒有受到人為規範的影響,反應著沒有干預下的自由狀態,當然這裡不必排除從大陸和其他漢語地區而來的任何影響。
很多人(包括編輯界)所謂錯別字,往往是參照了《現代漢語詞典》的條目解釋。《現代漢語詞典》描述了語詞怎樣運用,但也有某些地方會推薦某種用法。但《現代漢語詞典》沒有太刻意處理太多「異形詞」問題。
此後,中國大陸2002年又推出了《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7%AC%AC%E4%B8%80%E6%89%B9%E7%95%B0%E5%BD%A2%E8%A9%9E%E6%95%B4%E7%90%86%E8%A1%A8)。不過,裏面也不是有很多驚喜。許多所謂異形詞,是香港人不會犯的,大概是操普通話的而且教育程度比較低的人才會寫出。不過,某些詞條,也是有趣的,例如月蝕 vs 月食,國內標準用「月食」。
clement
06-01-2007, 07:55 AM
另外,國家文字法,如果我沒有搞錯的話,只規範內地出版物以及簡體字出版物。港澳台地區沒有必要跟從。
當然,作為ex-編輯,我的關心並非「誰有資格制定標準?」「是否人民聲音?」「是否XXXX。。。」這些問題,而主要是「操作便利」。最重要是找到一種方案,可以用最簡單原則處理最大程度的問題。
例如出版社可以stick to 《現代漢語詞典》繁體版,而僅僅規定哪些地方不跟從《現代漢語詞典》繁體版,而是跟從本地用法或者出版社傳統。
當然,專出香港書的出版社,就更加需要貼近本地用法了;而較多出學術書的機構,則要平衡兩岸三地的共同用法,包括避免用方言詞彙。
教會機構有特別考慮:「和合本用法」。和合本用「儆醒」,《現代漢語詞典》用「警醒」,如果我們寫書給信徒看,如果聖經(中譯本?中譯本的別字標準?)「一筆一劃都不可以改動」,當然用「儆醒」啦。--不過,跟「舊標點和合本用法」還是「新標點和合本用法」呢?用士班雅,還是西班牙呢?流便,還是呂便?
啊!真係用字要小心!
[2007-04-14] 北京戶外廣告將禁用諧音成語
http://news.wenweipo.com/2007/04/14/IN0704140013.htm
kcjeremy
06-04-2007, 12:50 AM
I really don't know about the word "咭" until just now.
clement
06-04-2007, 03:24 AM
I really don't know about the word "咭" until just now.
"咭" sounds like a 擬聲詞 of "card" as if there were no suitable Chinese words to use, namely 卡.
zhengzi
06-04-2007, 05:17 AM
>第八位:賀卡的「卡」。很多人以為「咭」的讀音就是英文的card,事實上,咭的讀音是「吉」,跟card相去甚遠。因為讀錯音,在學校裡隨處可見生日「咭」、「咭」片、影印「咭」等,即使某大銀行亦是用信用「咭」。咭只作象聲詞之用,如咭咭嘎嘎,賀卡的「卡」應用「卡」。
「卡」字粵讀是kaa1,跟card相去也甚遠哦。用「卡」合乎規範,但如果唸成kaat3一樣是讀錯音。反而,我們可以把「咭」視也粵語用字,唸kaat3;它跟作為象聲詞的「咭」是同形的。(正如粵語用字「噉」字,跟唸daam6的「噉」同形的。)
第七位:唾手可得的「唾」。「唾手」是指往手上吐唾沫,比喻容易得到。一般人不知道這典故,誤寫垂手可得,甚至用中文輸入法時,輸入「垂」字,亦會出現「手可得」的配詞。這就推波助瀾,加劇港人錯用字的情況。雖然垂手可得亦能解釋,但成語有其典故,不能隨便竄改。
一、一個成語往往有多種寫法,每個字的意思也未必完全一樣,如「前功盡棄」與「前功盡廢」、「揠苖助長」與「拔苖助長」、「弄巧反拙」與「弄巧成拙」、「離鄉別井」與「離鄉背井」等。我們是否要把「唾手可得」這個成語的寫法定於一呢?這點可以商榷。
二、如果真的覺得「唾手可得」這個成語只可以寫「唾」,那麼可否把「垂手可得」當作另一個獨立但意思相近的詞語呢?如「木已成舟」與「米已成坎」,取材不同而意思相近,「唾手」、「垂手」,也可作如是觀。
>第四位:部分的「分」。「分」是量詞,如百分之一;「份」是整體中的一個單位,如:「股份」。這樣解釋「部分」是應該用「份」的,但其實上,部分是用「分」的,不能用「份」,但現在往往寫「部分」,反而會被人當作寫錯別字。
例子對,但解釋錯誤:一、「百分之一」的「分」並不是量詞,「分」作量詞時唸陰平聲,如「逢人只說三分話」;二、「份」也是量詞,如三份報紙、一份工作等。
第一位:儘快的「儘」。一般人以為只有儘管才用「儘」,不知道儘快,儘早、儘量、儘可能都是用「儘」的。「盡」指全部、達到極限之義;「儘」是指極盡。儘快是不應用「盡」的。我曾和幾位中文教師討論過這個字,沒有一個意識到這是一個錯別字,我勢單力薄,力挽狂瀾於既倒亦無望。這個別字順理成章勇奪花魁,榮膺榜首。
補充一句:儘量、盡量是兩個詞。儘量是副詞而盡量是動詞。「酒過三巡,仍未盡量」應該寫作「盡量」。
Garlic
06-04-2007, 08:28 AM
二、如果真的覺得「唾手可得」這個成語只可以寫「唾」,那麼可否把「垂手可得」當作另一個獨立但意思相近的詞語呢?如「木已成舟」與「米已成坎」,取材不同而意思相近,「唾手」、「垂手」,也可作如是觀。
具體看「垂手可得」,不合邏輯,不應接受,因原本是說唾手這麼容易便達成目的,不應正名成「垂手」,去做事怎會垂手而得?
另外,「每況愈下」這句也是錯誤倒字,某實應改正,應是「每下愈況」,是說摸豬腿,愈摸下去,愈知情況;但因「每況愈下」已演變成另外的意思,成了新成語,這還可以。
如甚麼詞錯了都隨俗,沒做學問的意思,也對語意不用研究了。:em12:
zhengzi
06-04-2007, 09:27 PM
具體看「垂手可得」,不合邏輯,不應接受,因原本是說唾手這麼容易便達成目的,不應正名成「垂手」,去做事怎會垂手而得?
唾手、垂手都是指簡單的動作。垂手可得,可以解釋為目的/結果已擺在腳前,只要垂一下手就可以取得。
如果說「去做事怎會垂手」不合邏輯,不應接受,那麼往手上吐唾沫就可做成事嗎?按道理,這也同樣是不合邏輯,不應接受哦。
況且,垂手而得乾隆時已有先例,並不是香港人「獨創」的。小說《歧路燈‧第三十八回》:「那個資性,讀不上三二年,功名是可以垂手而得的。」(引自國語辭典 (http://140.111.34.46/cgi-bin/dict/GetContent.cgi?Database=dict&DocNum=118037&GraphicWord=yes&QueryString=%AB%AB%A4%E2))
如甚麼詞錯了都隨俗,沒做學問的意思,也對語意不用研究了。:em12:
也不盡然。看你想做的是descriptive linguistics (http://en.wikipedia.org/wiki/Descriptive_linguistics)的學問,還是prescriptive linguistics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escriptive_linguistics)的學問啦。好像在倫敦大學畢業的何教授,就夢想做粵語的Daniel Jones (http://en.wikipedia.org/wiki/Daniel_Jones_%28phonetician%29)。 :D
wonggk
06-05-2007, 12:59 PM
對這些「正字派」,我有個建議﹕請他們先回中國搞個「漢字繁體化」運動,然後才捉這些少毛病吧!
文字隨著使用而改變是一件事,由於統治者的命令而一夜之間大變又是另一件事,哪一個對文化的傷害更大呢?
kcjeremy
06-05-2007, 01:40 PM
對這些「正字派」,我有個建議﹕請他們先回中國搞個「漢字繁體化」運動,然後才捉這些少毛病吧!
文字隨著使用而改變是一件事,由於統治者的命令而一夜之間大變又是另一件事,哪一個對文化的傷害更大呢?
說實話,我很討厭簡體字,完全表現不出中華文化的內涵。:mad:
enochkun
06-05-2007, 03:24 PM
你不如解釋下簡體字如何完全表現不到中華文化的內涵吧。:cool:
enochkun
06-05-2007, 03:33 PM
對這些「正字派」,我有個建議﹕請他們先回中國搞個「漢字繁體化」運動,然後才捉這些少毛病吧!
文字隨著使用而改變是一件事,由於統治者的命令而一夜之間大變又是另一件事,哪一個對文化的傷害更大呢?
這個很難說的,秦始皇和李斯統一了文字,開創了新的文化,但卻破壞了六國原有的文化。我覺得在這些事情上評論對與錯,關鍵在於你個人的價值觀,你固然可以認為秦朝破壞六國原有的文化是罪大惡極,但其他人也能稱讚秦朝的「破舊立新」。(當然不排除兩者也有人認同)
統治者和文化的關系,在中國歷史看來也是統治者控制文化(如獨尊儒術和八股文)這些事件中,統治者會固然因為政治因素破壞了一些文化,但同時也會出現另一些文化,若果沒有清朝八股文式的科舉制度,那來考據學的成就呢?
wonggk
06-05-2007, 04:41 PM
這個很難說的,秦始皇和李斯統一了文字,開創了新的文化,但卻破壞了六國原有的文化。我覺得在這些事情上評論對與錯,關鍵在於你個人的價值觀,你固然可以認為秦朝破壞六國原有的文化是罪大惡極,但其他人也能稱讚秦朝的「破舊立新」。(當然不排除兩者也有人認同)
統治者和文化的關系,在中國歷史看來也是統治者控制文化(如獨尊儒術和八股文)這些事件中,統治者會固然因為政治因素破壞了一些文化,但同時也會出現另一些文化,若果沒有清朝八股文式的科舉制度,那來考據學的成就呢?
跟據你的邏輯,以武力強逼傳教也無所謂了?
如果沒有英國侵略中國,就沒有今天我們欣賞的香港文化和經濟成就,於是批判殖民地侵略也只是個人價值觀?
你用的的是典型的倫理學上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 論點。但是,這和 classic utilitarian 又不同。Utilitarian 是計算過後,選擇 the best option,你卻完全沒有數據,來支持為什麼秦朝的「破舊立新」文化比六國原有的文化更好?又或者,沒有八股科舉,就沒有考據學,但是有了八股科舉,又有什麼不知的學術 X 被謀殺了呢?你需要 argue 考據學比 X 更有價值,才能 justify 八股科舉的價值 (for now, let's ignore all other known negative values of this exam system)
clement
06-05-2007, 08:09 PM
教宗每次出巡,一旦不跟稿讀,就會出事,透露出自己半點心聲。。。
教宗「補回」對南美殖民者不公義的指摘(5月28日消息)
時代論壇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1187&Pid=5&Version=0&Cid=220&Charset=big5_hkscs
「我們無法忘記原住民受到殖民者的不公平對待及痛苦,他們的基本人權被踐踏。」教宗於五月廿三日在羅馬公開回應有關批評說:「但即使出現了不公義的罪行,也不能令我們不去感謝上帝在過去五個世紀在原住民中間賜下的恩典。」
clement
06-05-2007, 08:10 PM
說實話,我很討厭簡體字,完全表現不出中華文化的內涵。:mad:
我想,其中一個原因是要考慮實用,讓農村居民容易掌握學習。
zhengzi
06-05-2007, 09:50 PM
說實話,我很討厭簡體字,完全表現不出中華文化的內涵。:mad:
「完全表現不出」似乎是把話說得太滿了。簡化字確實有很多難看的字,如「赵」、「轰」等用「乂」、「又」之類的符號來胡亂替代原來偏旁的字;但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復古」的字,更能表現造字原意,如「众」、「从」、「无」、「云」等等。
其實,自隸變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A%B8%E8%AE%8A)以後,不少漢字已失落了造字原意(參下面例子),表現不出中華文化的內涵。如果要「完全表現出中華文化的內涵」,也許我們要轉回用甲骨文吧。 :rolleyes:
以下隸變例子摘自陳新雄教授的文章 (http://www.cmex.org.tw/cmex/documents/paper/CDF0302.doc):
隸變是漢字演變史上一個重要的分水嶺,由於隸變的關係,也就創生了特別多的異體字。如「舉」和「擧」就完全是由隸變的關係而產生的異體字。由於隸變,常把篆文的偏旁,分化為若干個隸變形體,試舉若干例字以為說明:
【一】火旁分化的字:
〔1〕分化為四點:像然、照、焦、熱等。
〔2〕分化為土形:如黑本从炎出囪,黑字上頭的火變成了土。
〔3〕分化為赤字下半:如赤。
〔4〕分化為小形:如尞、票、尉等字之?小?旁,皆?火?之變。
〔5〕分化為黃字腳:如黃。黃字本从田,古文光聲。古文光从火。
〔6〕分化為光字頭:光字从火在人上。
〔7〕分化為米字:鄰、燐、鱗等所从之粦,本从炎舛聲。
【二】水旁分化的字:
〔1〕分化為三點水:如江河等字。
〔2〕分化為泰字尾:如泰滕等字是。
〔3〕分化為小字:如原字。
〔4〕分化為益字頭:如益字。
【三】川旁分化的字:
〔1〕分化為邕字頭,如災邕等字。
〔2〕分化為荒字尾:如荒巟等字。
還有一個與川同形象頭髮的字,隸變後,也分化成三種形式:
〔1〕分化為流字的右下半:如流。
〔2〕分化為小字:如。
〔3〕分化為首字頭:如首。
【四】心旁分化的字:
〔1〕分化為豎心:如性情等。
〔2〕分化為恭字下半體:如恭、忝等。
隸書既有分化,亦有混同,茲舉例說明於下:
【一】日旁混同的字:
〔1〕與曰混同:如曷曹沓曾等皆是。
〔2〕與冃混同:如冒、帽等是。
〔3〕與白混同:如者、魯等字是。
〔4〕與舟混同:如履。
【二】月旁混同的字:
〔1〕與肉混同:如脂腸。
〔2〕與舟混同:如服、朝等。
〔3〕與丹混同:如青。
〔4}與冑字下頭混同。如冑。
〔5〕與朋混同。如朋。
【三】田旁混同的字:
〔1〕與申混同:如電。
〔2〕與囟混同:如思、細、毗。
〔3〕與甶混同:如禺、畏。
〔4〕與胃上同:胃字上的田,本像鹵的下端,音矢。
〔5〕與由混同:如甾、盧,畚等。
〔6〕與絫字頭混同:如累本作絫。
〔7〕與魚字中段相混:如魚。
〔8〕與巢字中間相混:如巢。
〔9〕與糞字中間相混:如糞。
【四】大旁混同的字:
〔1〕與奐字下端相混:奐字下端本音拱,拱手的意思。
〔2〕與樊字下端相混:樊字下端本音攀,攀附的意思。
〔3〕與艸相混:如莫、莽。
〔4〕與真字下端相混:如真。
〔5〕與矢字下端相混:如矢。
〔6〕與丌字相混:如典、奠。
clement
06-05-2007, 10:02 PM
其實,自隸變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A%B8%E8%AE%8A)以後,不少漢字已失落了造字原意(參下面例子),表現不出中華文化的內涵。如果要「完全表現出中華文化的內涵」,也許我們要轉回用甲骨文吧。
聽說關子尹教授近年正是對甲骨文、金文有濃厚興趣。我想,他的考慮正是希望重新發掘漢字原有的造字原意。例如「道」字,本來是有腳的。
這種文字學追尋,在海德格爾那裏也有。海德格爾認為,有些原意,在翻譯(從希臘語翻譯到拉丁語,從拉丁語翻譯到現代德語)、傳遞、歷史演變的過程中散失了,幸好還有些蹤跡可以追尋重構。
kcjeremy
06-06-2007, 12:48 AM
「完全表現不出」似乎是把話說得太滿了。
那我改成「差不多完全表現不出」好了。:p
clement
06-06-2007, 01:07 AM
從保存原義來看,隸變已經未必是好事,而進一步簡化,則更加未必好,就算有個別字可以復古,但總的來說會破壞一種審美感覺。
寫書法的時候,人們還是主要寫正體,當然書法家可以隨心所欲地寫任何正寫俗寫,不受拘束。
只懂繁體不懂簡體,或者只懂簡體不懂繁體,皆會大大限制自己所能閱讀的漢語書籍的種類和數量,不利。
zhengzi
06-06-2007, 01:45 AM
只懂繁體不懂簡體,或者只懂簡體不懂繁體,皆會大大限制自己所能閱讀的漢語書籍的種類和數量,不利。
說句題外話,繁簡並存似乎某程度上保障了香港的出版業?我見過有些譯著內地版和香港版價錢相差極遠(5-10倍?),但譯者、內容完全一樣,是同一個譯本,例如Dembski的《智慧設計論》、莫爾特曼的《來臨中的上帝》等等。
如果內地改用繁體,或本港改用簡體,這種兩地版本並存的日子不再,則香港出版業危矣。
enochkun
06-06-2007, 03:43 PM
跟據你的邏輯,以武力強逼傳教也無所謂了?
如果沒有英國侵略中國,就沒有今天我們欣賞的香港文化和經濟成就,於是批判殖民地侵略也只是個人價值觀?
你用的的是典型的倫理學上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 論點。但是,這和 classic utilitarian 又不同。Utilitarian 是計算過後,選擇 the best option,你卻完全沒有數據,來支持為什麼秦朝的「破舊立新」文化比六國原有的文化更好?又或者,沒有八股科舉,就沒有考據學,但是有了八股科舉,又有什麼不知的學術 X 被謀殺了呢?你需要 argue 考據學比 X 更有價值,才能 justify 八股科舉的價值 (for now, let's ignore all other known negative values of this exam system)
首先,我巳寫得很小心,我說的是關鍵,並不是只是,你上面表示了我只將這些事情,定性為只是個人價值觀,這並不是我的原意,有關鍵的想法,並不代表不能有其他野去支持,請你看清楚。因此你那句「於是批判殖民地侵略也只是個人價值觀?」並不是上文我的意思,所以我也無須回答。
你後面說我完全沒有理據去支持「秦朝的「破舊立新」文化比六國原有的文化更好」,我上面巳經說了「你固然可以認為」這是某某的想法,我並不需要幫幫某某舉證,更加不代表我支持雙方的論點,所以我並不需要舉出任何數據(或舉證)。另外我要補充一點的是這兩個想法是真實存在於秦朝的,歷史上,六國遺族不斷對抗秦朝,便是反對這種秦朝統一文化的一種表現。(這個我不多說了,自行參考一些關於秦朝的書籍。)至於他們抱著這種想法是對還是錯,我不敢多說,一本我不是生於該時代,對當時的思想也不熟悉,若果我這樣評價的話,難免陷入以今判古的謬誤。(請注意,我上面僅僅是陳述事實而巳。)
最後,你說批判殖民地侵略,但你究竟用的是甚麼角度批判殖民地侵略?若果用你這個"the best option",是本國人民的 best option?被侵略的人民 的best option?還是從整個世界社會發展的 best option?
wonggk
06-06-2007, 06:07 PM
首先,我巳寫得很小心,我說的是關鍵,並不是只是,你上面表示了我只將這些事情,定性為只是個人價值觀,這並不是我的原意,有關鍵的想法,並不代表不能有其他野去支持,請你看清楚。因此你那句「於是批判殖民地侵略也只是個人價值觀?」並不是上文我的意思,所以我也無須回答。
1﹕ 如果你認為可以用這「捉字蚤」的方法來進行討論的話,那麼我也不會回應了。
2﹕如果我將「批判殖民地侵略也只是個人價值觀?」改為「個人價值觀是批判殖民地侵略的關鍵原因?」你是否繼續拒絕回答?
你後面說我完全沒有理據去支持「秦朝的「破舊立新」文化比六國原有的文化更好」,我上面巳經說了「你固然可以認為」這是某某的想法,我並不需要幫幫某某舉證,更加不代表我支持雙方的論點,所以我並不需要舉出任何數據(或舉證)。另外我要補充一點的是這兩個想法是真實存在於秦朝的,歷史上,六國遺族不斷對抗秦朝,便是反對這種秦朝統一文化的一種表現。(這個我不多說了,自行參考一些關於秦朝的書籍。)至於他們抱著這種想法是對還是錯,我不敢多說,一本我不是生於該時代,對當時的思想也不熟悉,若果我這樣評價的話,難免陷入以今判古的謬誤。(請注意,我上面僅僅是陳述事實而巳。)
對,you are entitled to your opinion。但是,最先提出「當權者破壞文化」論點的是我,你可以要我達到「舉證責任」。但是你沒有這樣做,而是提出一個 alternative theory。那麼,舉證責任就轉到你那裏了。
最後,你說批判殖民地侵略,但你究竟用的是甚麼角度批判殖民地侵略?若果用你這個"the best option",是本國人民的 best option?被侵略的人民 的best option?還是從整個世界社會發展的 best option?
By definition, utilitarianism 就一定需要考慮對所有會被影響到的人的沖擊。
kcjeremy
06-07-2007, 12:26 PM
說句題外話,繁簡並存似乎某程度上保障了香港的出版業?我見過有些譯著內地版和香港版價錢相差極遠(5-10倍?),但譯者、內容完全一樣,是同一個譯本,例如Dembski的《智慧設計論》、莫爾特曼的《來臨中的上帝》等等。
如果內地改用繁體,或本港改用簡體,這種兩地版本並存的日子不再,則香港出版業危矣。
I haven't thought of this before, thanks for bringing it up. :)
kcjeremy
06-07-2007, 12:32 PM
我想,其中一個原因是要考慮實用,讓農村居民容易掌握學習。
I heard an argument before. It said simplified Chinese is easier to be learned by foreigners. (However, at least those I know and are studying Chinese in my school told me that, they prefer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than the simplified one.)
enochkun
06-07-2007, 03:48 PM
1﹕ 如果你認為可以用這「捉字蚤」的方法來進行討論的話,那麼我也不會回應了。
2﹕如果我將「批判殖民地侵略也只是個人價值觀?」改為「個人價值觀是批判殖民地侵略的關鍵原因?」你是否 繼續拒絕回答?
1:分清「關鍵」和「只是」的分別並不是「捉字蚤」、文字遊戲。我是抱著一種學習的態度,和非常認真、嚴肅跟你討論這個問題
2:那麼當然不會,請放心。:)
那麼你這樣一改全句則變成:
「如果沒有英國侵略中國,就沒有今天我們欣賞的香港文化和經濟成就,於是個人價值觀是批判殖民地侵略的關鍵原因?」
首先這個問題有一個問題,前提是「英國沒有侵略中國」,但歷史並不是科學,沒有普遍的法則、定律等等,歷史是沒有如果的,如果英國沒有侵略中國,也沒有證據,香港一定不會有經濟成就。因此你頭一句是錯誤的。
「於是個人價值觀是批判殖民地侵略的關鍵原因?」
是的,因為個人價值觀對於評價一件政治事件是非常重要的,
舉個例
A的價值觀是:「民族尊嚴是高於一切的,外國人侵略後留下的東西甚麼也不可以要,要燒!(BBQ:p )」
B的價值觀是:「弱肉強食,勝者為王。」
C的價值觀是:「從整個世界的社會發展來看。」
D的價值觀是:「有溫飽便可以,不管誰侵略誰。」
(事先聲明,我無意評價上述任何一種觀點。)
A、B、C、D這四種價值觀,會有不同的結論。因為根據A的觀點,殖民地侵略是必然對本國(民族)有害的,根據B的,殖民地侵略必然是對的,C和D則可能是錯,可能是對。若果選擇不同的價值觀,便有不同的答案,可見價值觀乃關鍵原因也,這就是我說「關鍵在於個人的價值觀」。
對,you are entitled to your opinion。但是,最先提出「當權者破壞文化」論點的是我,你可以要我達到「舉證責任」。但是你沒有這 樣做,而是提出一個 alternative theory。那麼,舉證責任就轉到你那裏了。
非常感謝你的提醒,我並沒有叫你達到「舉證責任」。那麼兄台在回應的時候,懇請你,補充一下你原先的文章呢?即是舉證「當權者破壞文化」。
(強調一點,這次我是抱著非常謙虛的態度,來跟黃兄你討論,我只是懇請你請教、指點我,絕無任何挑釁之意的。:) )
wonggk
06-07-2007, 08:26 PM
1:分清「關鍵」和「只是」的分別並不是「捉字蚤」、文字遊戲。我是抱著一種學習的態度,和非常認真、嚴肅跟你討論這個問題
2:那麼當然不會,請放心。:)
那麼你這樣一改全句則變成:
「如果沒有英國侵略中國,就沒有今天我們欣賞的香港文化和經濟成就,於是個人價值觀是批判殖民地侵略的關鍵原因?」
首先這個問題有一個問題,前提是「英國沒有侵略中國」,但歷史並不是科學,沒有普遍的法則、定律等等,歷史是沒有如果的,如果英國沒有侵略中國,也沒有證據,香港一定不會有經濟成就。因此你頭一句是錯誤的。
「於是個人價值觀是批判殖民地侵略的關鍵原因?」
是的,因為個人價值觀對於評價一件政治事件是非常重要的,
舉個例
A的價值觀是:「民族尊嚴是高於一切的,外國人侵略後留下的東西甚麼也不可以要,要燒!(BBQ:p )」
B的價值觀是:「弱肉強食,勝者為王。」
C的價值觀是:「從整個世界的社會發展來看。」
D的價值觀是:「有溫飽便可以,不管誰侵略誰。」
(事先聲明,我無意評價上述任何一種觀點。)
A、B、C、D這四種價值觀,會有不同的結論。因為根據A的觀點,殖民地侵略是必然對本國(民族)有害的,根據B的,殖民地侵略必然是對的,C和D則可能是錯,可能是對。若果選擇不同的價值觀,便有不同的答案,可見價值觀乃關鍵原因也,這就是我說「關鍵在於個人的價值觀」。
非常感謝你的提醒,我並沒有叫你達到「舉證責任」。那麼兄台在回應的時候,懇請你,補充一下你原先的文章呢?即是舉證「當權者破壞文化」。
(強調一點,這次我是抱著非常謙虛的態度,來跟黃兄你討論,我只是懇請你請教、指點我,絕無任何挑釁之意的。:) )
我也並不是要挑戰你。如果有過火之處,也請高抬貴手 :)
你背後似乎有一個假設,就是文化是完全中立的,所以一種文化取代了另一種文化(即使用暴力或者強權),也一定不可以說是錯了?
關於你的 A B C D 等價值觀,其實你現在用的正正就是香港保守派所批判的「道德相對主義 -- 沒有絕對的對與錯,一切都只是你個人的主觀價值」。Paradoxically,現在到我要批判這道德相對主義了 :D 。(我多次說過,我一樣反墮胎反同性婚姻等,我只是反對明光社等的反智、霸權、和故意誤導等)。
從倫理學角度,要批判 A B C D 並不難。用 denotological approach, A B C D 都不是 Kant 所說的 Perfect Duty 吧。侵略可以算是極端的偷竊或者搶劫,可參考 wikipedia (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tegorical_imperative#Perfect_duty) 的解釋為什麼偷竊和搶劫違反了Kant 的 Perfect Duty﹕
According to his reasoning, we first have a perfect duty not to act by maxims that result in logical contradictions when we attempt to universalize them. The moral proposition A: "It is permissible to steal" would result in a contradiction in conceivability. The notion of stealing presupposes the existence of property, but were A universalized, then there could be no property, and so the proposition has logically annihilated itself. Hence we have a perfect duty never to steal. Similarly, if the moral proposition B: "It is permissible to lie" were true, there must be language, but the universalization of lying would destroy the meaning of language. Therefore proposition B results in a logical contradiction, and Kant (rather famously) declared that lying is impermissible in any and all conceivable circumstances.
用 utilitarianism 批判侵略就比較麻煩,因為被侵略的國家可能 ends up better?但是,如果以鴉片戰爭為例,則中國得益的只是香港人,對比中國整體人口,net utility 就肯定是大負數了。英國平民也不見得會從侵略中得益,因為在侵略戰爭中,得益的都只是少數當權者,平民要負擔戰爭的費用,但是即使贏了也沒有什麼益處,輸了就更是大災難了。近代蘇聯侵略東歐和西南亞,日本侵華,現在美國攻伊拉克等都是極好的例子。
關於「當權者破壞文化」,請注意我的整句是﹕
文字隨著使用而改變是一件事,由於統治者的命令而一夜之間大變又是另一件事,哪一個對文化的傷害更大呢?
我指的是 within 「正字」這 context。在這 context 中,那些搞「正字」運動的,必須已經接受「別字」=「破壞文化」這觀點吧?如果用字是文化中立的話,還搞什麼正字運動。既然如此,現在香港的「別字」多,還是簡體字的別字多?在這 context 裏面,當然是簡體化更破壞文化吧?
Daniel_Cheung
06-15-2007, 03:01 AM
「秘」和「祕」也是很多人混淆的,我只知道「秘書」和「祕密」是正寫。
clement
06-15-2007, 03:38 AM
「秘」和「祕」也是很多人混淆的,我只知道「秘書」和「祕密」是正寫。
所謂正寫沒有客觀性的,所以我想問的是,「祕密」是正寫是根據何典?
據我所知,現代漢語詞典已經不用「祕」字了,因為「秘」本身已經可以充當「祕」的一切意涵,而且前者比較好配詞,沒有必要特別用「祕」--除非真的很想強調宗教意味。也因此之故,本地基督教出版界也愛用「祕」字。
漢語大詞典:
秘1 m《集韻》兵媚切,去至,幫。
1 不公开的;难以测知的。 《楚辞?九章?惜往日》 :?秘密事之載心兮﹐雖過失猶弗治。?朱熹集注:?雖國所秘之密事﹐皆載於其心﹐是以或有過失﹐猶寬而不治其罪也。?秘﹐一本作?袐?。 汉 王充 《论衡?实知》 :?陰見默識﹐用思深秘。衆人闊略﹐寡所意識﹐見賢聖之名物﹐則謂之神。? 鲁迅 《华盖集?忽然想到(六)》 :?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2 指保守秘密﹐不予公开。 鲁迅 《书信集?致曹聚仁》 :?中国青年之至死不屈者﹐亦常有之﹐但皆秘不发表。?
3 希奇;新奇。 《文选?张衡<西京赋>》 :?秘舞更奏﹐妙材騁伎。?薛综注:?秘﹐希見爲奇也。?秘﹐一本作?祕?。 宋 王安石 《晏元献挽辞》 诗之二 :?抗論辭多秘﹐賡歌迹已陳。?
4 秘书的省称。 如:文秘;一秘;二秘。
祕1 m《廣韻》兵媚切,去至,幫。
1 秘密;不公开的。 《史记?陈丞相世家》 :?其計祕,世莫得聞。? 《宋书?谢灵运传论》 :?自《騷》人以來,多歷年代,雖文體稍精,而此祕未覩。? 唐 韩愈 《岣嵝山》 诗 :?事嚴跡祕鬼莫窺,道人獨上偶見之。?
2 隐藏;保守秘密。 《史记?蒙恬列传》 :?始皇至沙丘崩,祕之,羣臣莫知。? 唐 李白 《宴陶家亭子》 诗 :?緑水藏春日,青軒祕晚霞。? 宋 梅尧臣 《淮南转运李学士君锡示卷》 诗 :?神物必難祕,恐隨風雨逃。? 清 洪昇 《长生殿?闻乐》 :?向有《霓裳羽衣》仙樂一部,久祕月宫,未傳人世。? 鲁迅 《集外集拾遗?<引玉集>後记》 :?这一种原版的木刻画,至有一百余幅之多,在中国恐怕只有我一个了,而但秘之箧中,岂不辜负了作者的好意??
3 神秘;稀有;珍奇而不常见。 汉 张衡 《西京赋》 :?祕舞更奏,妙材騁伎。?薛综注:?祕,言希見爲奇也。? 唐 杜甫 《殿中杨监见示张旭草书图》 诗 :?斯人已云亡,草聖祕難得。?
4 深。参见?秘宇?。
5 与皇帝有关的。见?祕駕?﹑?祕色?。
6 闭。 《文选?谢灵运<入彭蠡湖口>诗》 :?靈物珍怪,異人祕精魂。?李善注:?毛萇《詩傳》曰:?祕,閉也。??7 姓。西汉有祕彭祖。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Daniel_Cheung
06-15-2007, 03:45 AM
台灣教育部 :p
http://www.sinica.edu.tw/~tdbproj/dict/
zhengzi
06-17-2007, 09:46 PM
所謂正寫沒有客觀性的,所以我想問的是,「祕密」是正寫是根據何典?
據我所知,現代漢語詞典已經不用「祕」字了
對,按《正字通》(「祕,从示从必。俗从禾作秘,譌」)、《干祿字書》(「秘祕,上俗下正」),「祕」正而「秘」俗;
按內地標準(只查了現代漢語詞典,未查異體字表),「秘」是規範而「祕」是異體;
按香港標準(常用字字形表 (http://input.foruto.com/ccc/gongbiu/index.htm)),只有「祕」而沒有「秘」;
按台灣標準(《異體字字典》 (http://140.111.1.40/main.htm)),似乎「祕」、「秘」皆是正字。
clement
06-17-2007, 10:08 PM
對,按《正字通》(「祕,从示从必。俗从禾作秘,譌」)、《干祿字書》(「秘祕,上俗下正」),「祕」正而「秘」俗;
按內地標準(只查了現代漢語詞典,未查異體字表),「秘」是規範而「祕」是異體;
按香港標準(常用字字形表 (http://input.foruto.com/ccc/gongbiu/index.htm)),只有「祕」而沒有「秘」;
按台灣標準(《異體字字典》 (http://140.111.1.40/main.htm)),似乎「祕」、「秘」皆是正字。
我推想,從祕到秘,從mystery到secret,是一種去魅化、世俗化過程。。。 :D
clement
06-17-2007, 10:10 PM
按內地標準(只查了現代漢語詞典,未查異體字表),「秘」是規範而「祕」是異體;
這個《漢語大詞典》是否內地出版的?在內地乃至兩岸三地有沒有什麼權威性?
zhengzi
06-18-2007, 01:23 AM
這個《漢語大詞典》是否內地出版的?在內地乃至兩岸三地有沒有什麼權威性?
《現代漢語詞典》是社科院編的,一般被視作「國家規範」;《漢語大詞典》雖由內地出版,部頭又大,參與的學者也不少,但因不是由「官方」名義編寫,因此只在學術上具權威性,而不在「國家規範」的意義下具權威性。
當然,內地最權威的,應該是國家教育部頒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http://ftp.xztc.edu.cn/yxdh/chinese/yqz/hyzlxz/hanyuguifan/tyzb.htm)。
Garlic
06-18-2007, 07:21 AM
見沒人說,我且說一點。
聽小學老師說許多造字原則,說「示」字部的是指「神」方面,「示」表示神的「啟示」,所以祈禱從「示」,福從「示」,被、袍等從「衣」,不用死記筆劃。
如「秘」本從「示」就很合理,因是屬神的「秘」(九方打不出示部的秘字)。從「禾」則無從解釋造字原因了。
clement
06-18-2007, 10:58 AM
見沒人說,我且說一點。
聽小學老師說許多造字原則,說「示」字部的是指「神」方面,「示」表示神的「啟示」,所以祈禱從「示」,福從「示」,被、袍等從「衣」,不用死記筆劃。
如「秘」本從「示」就很合理,因是屬神的「秘」(九方打不出示部的秘字)。從「禾」則無從解釋造字原因了。
要小心一點的是「隸變」的過程。(以下這段是參考關子尹教授某處的講解:)所謂「隸變」是漢字發展過程中極重要的一個過程,這過程中,人們為求書寫的方便和書寫規範的建立,一方面把許多本來迥然不同的部件都統一為某一種寫法,另一方面也把本來同一個部件按其於不同漢字中的不同位置的配塔需要轉化為不同的寫法。在「多變一」和「一變多」的雙重發展下,古文字中蘊藏的各種重要訊息乃從此混淆不清。
因此之故,有時作出猜想,可能會望文生義。過去看過一些基督徒的福音拆字,也教人啼笑皆非。
zhengzi
06-19-2007, 10:13 PM
過去看過一些基督徒的福音拆字,也教人啼笑皆非。
極是!甚麼「船」是舟八口,「裸」是衣服+禁果,把形聲字當用會意字,連《說文》都不查查,真是太懶惰了!
clement
06-19-2007, 10:20 PM
極是!甚麼「船」是舟八口,「裸」是衣服+禁果,把形聲字當用會意字,連《說文》都不查查,真是太懶惰了!
但問題是,他們是先反對《說文》的權威,然後才這樣提出的。
因為《說文》的時代已經失落了遠古亞當時代的福音古義了。
zhengzi
06-19-2007, 11:16 PM
但問題是,他們是先反對《說文》的權威,然後才這樣提出的。
因為《說文》的時代已經失落了遠古亞當時代的福音古義了。
我看過那些福音小冊子,裡面似乎連《說文》都沒有提,似乎談不上反對《說文》的權威,又或者根本沒有提出甚麼理據去否證《說文》的釋義。
就算不談《說文》,他們純粹根據楷書字形來大猜特猜,而不是考查遠古的甲骨、金文,那如何能恢復「遠古亞當時代的福音古義」(BTW,亞當時代有漢字?! :em12: )?這種就是所謂folk etymology,以前安子介的《解開漢字之謎》、朱邦復的《漢字基因字典》等皆是。讀起來有趣是有趣,但不可當真。 :D
zhengzi
06-19-2007, 11:24 PM
補充一句,這種folk etymology,古代已經有了。相傳王安石寫過一本《字說》,裡面提到「波,水之皮也」。蘇東坡聽到了,就回應:「滑,水之骨也」。望「文」生義,可見一斑。
clement
06-19-2007, 11:25 PM
我看過那些福音小冊子,裡面似乎連《說文》都沒有提,似乎談不上反對《說文》的權威,又或者根本沒有提出甚麼理據去否證《說文》的釋義。
就算不談《說文》,他們純粹根據楷書字形來大猜特猜,而不是考查遠古的甲骨、金文,那如何能恢復「遠古亞當時代的福音古義」(BTW,亞當時代有漢字?! :em12: )?這種就是所謂folk etymology,以前安子介的《解開漢字之謎》、朱邦復的《漢字基因字典》等皆是。讀起來有趣是有趣,但不可當真。 :D
那我看的剛好比你接觸到的小冊子略為高明,作者想像得到,亞當時代及其後裔(而亞當當然是中國人的祖先),仍然保存著伊甸園的回憶,於是在造字的時候不經意地保留了精髓。例如貪「婪」是女人拿禁果。「田」字是四河(他們在這裡有根據情況參考了楷書之前的字型)。
zhengzi
06-19-2007, 11:53 PM
那我看的剛好比你接觸到的小冊子略為高明,作者想像得到,亞當時代及其後裔(而亞當當然是中國人的祖先),仍然保存著伊甸園的回憶,於是在造字的時候不經意地保留了精髓。例如貪「婪」是女人拿禁果。「田」字是四河(他們在這裡有根據情況參考了楷書之前的字型)。
漢字的出現只有五六千年,中國人的祖先居然還保有亞當時代伊甸園的回憶,那就真是神的啟示了。既然造字是神的啟示,福音拆字也是神的啟示,那麼許慎、段玉裁、董作賓之流,也就可以棄如敝屣了。神學院應該加開「文字學系」,讓我們這些受傳統音韻文字之學荼毒之人,可以學學神啟示的文字學,也讓我們可以多個門路討口飯吃吧。 :em2:
clement
06-19-2007, 11:56 PM
漢字的出現只有五六千年,中國人的祖先居然還保有亞當時代伊甸園的回憶,那就真是神的啟示了。既然造字是神的啟示,福音拆字也是神的啟示,那麼許慎、段玉裁、董作賓之流,也就可以棄如敝屣了。神學院應該加開「文字學系」,讓我們這些受傳統音韻文字之學荼毒之人,可以學學神啟示的文字學,也讓我們可以多個門路討口飯吃吧。 :em2:
我純粹報道他們的說法而已。根據他們的想法,他們大概也接受亞當是公元前四千年的原人。
zhengzi
06-20-2007, 12:46 AM
我純粹報道他們的說法而已。
對,我反駁的,也是他們的說法,而不是克兄。
根據他們的想法,他們大概也接受亞當是公元前四千年的原人。
就算這樣計,甲骨文距離亞當也有超過二千年了(甲骨文是現存可以找到最早的成系統的漢字)。中國人的祖先真的可以保存二千多年前「亞當時代的伊甸園記憶」嗎?如果是這樣,那麼中國人比以色列人強多了:
士師記第二章
7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
.......
10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才不過是幾代,以色列人已喪失了「摩西時代的出埃及記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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