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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Full Version : 第三章第一節的撮要和註釋


Daniel_Cheung
10-01-2005, 11:21 AM
我覺得之前兩章的討論雖然深入和百花齊放,但好像沒有認真對待作者的文本。現在,為方便各位理解和討論,on the same step,我撮寫和少量地註釋了第三章第一節,有空會再做第二、三、四節。(若有人想做這個,無任歡迎!)



重溫第一章(頁5-6)所講的,所謂主觀和客觀是有兩種看法的:

第一對
客觀:形而上的客觀,一個抽離於人、外在於人的真理/知識
主觀:個人意見,個人的感知(perception)
這是笛卡兒Descartes等人的啟蒙理性

第二對
客觀:毫不投入感情和生命的追求真理/知識的態度
主觀:以自己生命實踐、篤信、和熱誠去追求真理/知識的態度
這是祈克果Kierkegaard的主張,由於重點在於追求真理/知識的態度和行動,作者Holmes稱之為「知識性的客觀」epistemological objectivity 和「知識性的主觀」epistemological subjectivity。

作者在第三章的前言,以第一對主觀/客觀作引子,並指出耶穌對彼拉多說的話(約18:37-38)有趣地超越了當時希臘哲學的二分。

這點其實有點牽強讀入,不過,不礙他接著要說的,就當是寫作技巧。


在第一節,Holmes講出他相信all truth is God's truth的理由:
一. 神是全知的,所以能準確地和完全地知道一切事的真相和事理
二. 神是創造主,是我們的知識的終極來源。

一.其實truth在這裡很難翻譯的,譯作「真理」恐怕不太準確。二.他由此跳去說,當我們去認識知識/真理時,是要倚靠神和間接為神作見證,推論似乎不足


基於一,Holmes認為真理是絕對的。但他不贊成柏拉圖式的真理觀──真理是在另一個國度裡的東西,也因為柏拉圖把世上可認識的都視作相對不穩定的,不能由此認識神或真理。Holmes亦提到奧古斯丁(Augustine)有類似柏拉圖的看法。

有關柏拉圖的想法,需要解釋嗎?有人想介紹一下嗎?


(一)和(二)另一個推論是,「真理必然與人的主體有關的」(truth is inherently personal),真理不是完全獨立於人,要用一種棄絕任何個人意志、感情投入的方式去尋求的。Holmes認為這是啟蒙裡高舉的知識性的客觀,卻不是聖經裡的意思。他認為,「真理」在舊約主要是倫理的,不是知識的,例如舊約裡用真理來談忠誠、應許、公義的律法。由此可見真理是personal的。

至於新約,忠誠通常以兩個希臘字表達:pisto和alethes。一事或一信念之為真理,作者稱之為命題裡的真理,通常是基於它的來源是可靠可信,這包括了神是真理之源和神賜人的普遍恩典──神讓人有能力去認知和思考。當耶穌說祂為真理作見證,祂就是真理,也是用這個aletheia的字,有這個意思。

alethes即近日我們談的真理是去蔽truth as aletheia那個aletheia。命題,是近代哲學術語,意思是一個對事情的陳述的句子要表達出來的意思,由於是對事情的陳述,會是真(陳述)或假(陳述)。

Holmes從聖經作者對詞彙的運用指出,聖經作者強調真理是有一個用生命去實踐和體會的意思,這與希臘哲學常用的詞彙是不同的。又指出林前一二章說的世上的智慧不是泛指人的知識學問,而是那些想從十架以外認識神的企圖。

然後,Holmes為第一節做了一個總結,共有六點,在頁37-38,不抄出來了,大家自己去看。他認為這六點令他的觀點有別於相對主義者、懷疑主義者、和視真理為自足獨立的(啟蒙)理性主義者。

clement
10-01-2005, 01:42 PM
有關柏拉圖的想法,需要解釋嗎?有人想介紹一下嗎?

(一)和(二)另一個推論是,「真理必然與人的主體有關的」(truth is inherently personal),真理不是完全獨立於人,要用一種棄絕任何個人意志、感情投入的方式去尋求的。Holmes認為這是啟蒙裡高舉的知識性的客觀,卻不是聖經裡的意思。他認為,「真理」在舊約主要是倫理的,不是知識的,例如舊約裡用真理來談忠誠、應許、公義的律法。由此可見真理是personal的。

至於新約,忠誠通常以兩個希臘字表達:pisto和alethes。一事或一信念之為真理,作者稱之為命題裡的真理,通常是基於它的來源是可靠可信,這包括了神是真理之源和神賜人的普遍恩典──神讓人有能力去認知和思考。當耶穌說祂為真理作見證,祂就是真理,也是用這個aletheia的字,有這個意思。

alethes即近日我們談的真理是去蔽truth as aletheia那個aletheia。命題,是近代哲學術語,意思是一個對事情的陳述的句子要表達出來的意思,由於是對事情的陳述,會是真(陳述)或假(陳述)。


我想補充一下:
alethes 意思是 "truful",是形容詞,描述一個人的心態 ,跟 "aletheia" 並不相同,儘管詞源上是相同的。

此外,我建議 " truth is inherently personal " 可譯為「真實本來就是個人的/個人性的/關乎個人的」。譯文加入了「主體」,恐怕又會產生聯想的空間。

Daniel_Cheung
10-01-2005, 08:12 PM
我想補充一下:
alethes 意思是 "truful",是形容詞,描述一個人的心態 ,跟 "aletheia" 並不相同,儘管詞源上是相同的。

此外,我建議 " truth is inherently personal " 可譯為「真實本來就是個人的/個人性的/關乎個人的」。譯文加入了「主體」,恐怕又會產生聯想的空間。


謝謝指正!

有關truth is inherently personal,我卻覺得truth譯作「真理」較合適,請問你有何意見?雖然「主體」未必好,但「個人」、「個人性的」、「關乎個人的」,似乎亦未能完全捕捉personal的意思。

clement
10-02-2005, 10:45 AM
謝謝指正!

有關truth is inherently personal,我卻覺得truth譯作「真理」較合適,請問你有何意見?雖然「主體」未必好,但「個人」、「個人性的」、「關乎個人的」,似乎亦未能完全捕捉personal的意思。

對不起,我打字打錯,我本來想打「真理」。

我擔心主體會 overload 佐好多意思。況且 "主體" 只是近代的觀念,古代根本沒有。如果你擔心未能完全捕捉,你可以考慮「關乎整個人的」。但其實原句意思也不是那麼精密,無須翻譯得更加多吧。

關於 "truth" ,內地有些譯者傾向只譯為 "真" . 好不好就見仁見智了。

Daniel_Cheung
10-02-2005, 10:53 AM
Holmes認為,中世紀神學家嘗試將希臘思想裡的真理觀轉化為基督教的,他主要提出奧古斯丁、亞奎那、和司各脫Don Scotus。

奧古斯丁Augustine:四至五世紀
安瑟倫Anselm:十一世紀
亞奎那Aquinas:十三世紀
司各脫Scotus:十三世紀

奧古斯丁:

希臘的柏拉圖思想強調永恆真理存在於一個物質世界以外的地方,人世間所見所知的全都是短暫和不真實的遠方真理的影兒。奧古斯丁把這思想修改了,把永恆地獨立存在於另一國度的真理說成是源於神或全都為神所知道,一切都是(源於)神的永恆智慧,成為肉身的「道」就是這智慧的personal embodiment。Holmes又從上帝照祂形像造人一說,主張神把這類永恆智慧賜給人(同類,但不是同樣有智慧),於是人人都能藉這理性和成為肉身的道認識神、道德、和理性本身。

Holmes認為奧古斯丁認同了他上節裡列出的(1),(2),(4)。Holmes又認為,奧古斯丁也會認同(3)的,即相信有永恆真確的命題式真理,是建基於神的可信可靠的。

另外,奧古斯丁亦相信永恆不變的真理是有一些超越性的,它不(全?)是人類思想的產品,它的真有別的來源,它又會判斷人類的思想。於是,自然地,真理就是神。

如此,人類知識和理性不是自足自立的,人是一個整體,獲得知識不應是一個非人化impersonal或抽離detached的追求。

Holmes認為安瑟倫Anselm也有類似看法,然而,亞奎那傾向忽略了真理的個人化/人性化(personal)的那面(3)和(6),不太強調真理根源於上帝的可信可靠,於是認為人的理性可以獨立自足,視之為客觀。罪影響了我們想憑我們的知識要去做甚麼,但卻沒有影響我們建立的知識本身。

司各脫要更正亞奎那的偏離,強調人是自願地獲得知識,和神在創造和管理裡的主權的自由。但這就放棄了希臘那些永恆真理的form的講法了。


我不認識Scotus的哲學,只有一點可以補充。希臘哲學強調有真理是存在於另一個世界的form,人是要憑理性反思去追求那些真理的。於是,他們都相信人間所見的東西均可被抽象化成為某些理念,例如眼前有十隻馬,這是對應著真理世界裡的「馬」,這「馬」,是一個universal,且是一個真實存在,又比眼前的馬更真實的東西。Scotus反對universal是真實的東西這想法,認為那只人建構出來的概念,只是一個名稱而已,故他的想法又稱為唯名論nominalism。可參universal,http://www.ditext.com/runes/u.html#Universal ,和nominalism,http://www.ditext.com/runes/n.html#Nominalism ,這兩條。

Daniel_Cheung
10-02-2005, 11:25 AM
之後的我不會撮寫那麼詳盡了:

3.3 笛卡兒

笛卡兒雖是相信上帝的,但他很強調知識的自足獨立和客觀性,這是與他當年要以數學來認識物理的思潮有關的。(笛卡兒也是數學家。)他也認為intellect(暫且叫作「思維」,大概不是好的翻譯)和意志是兩個獨立的東西,Holmes認為這導致他強調身體與心靈的割裂。

總言之,笛卡兒把真理/知識看為心靈對事物的判斷,若與事實相符,那就是真。一如數學,理性是自足的、有權影響人的思想的、客觀的、理論化的。在這裡,沒有剩下甚麼為真理作見證的意思,也沒有了知識/真理是關乎整個人(personal)的意思。

笛卡兒影響甚鉅。漸漸地,後人都不把真理視為源於神的可信可靠。Holmes的第六點已沒有了。

3.4 祈克果

歐洲對笛卡兒式啟蒙理性主義是有反動的,如浪漫主義和祈克果的哲學。祈克果關注到,即使基督教在客觀上被證為真,也不過會是一組讓人認知和接受的命題,我們還要強調一種對真理的personal的「主觀」的熱情追求。Holmes認為,祈克果的「主觀」不是指全心全意或相對於個人,而是 subject-hood :the subjective path involves the man as a subject who doubts and hopes and believes and loves and dreads with all his heart and all the intensity of his being, not just his intellect with its reasoning powers. (p. 44)


Holmes認為二十世紀的William James、Michael Polanyi、Herman Dooyeweerd均有類以主張。

Holmes認為personal truth或personal knowledge這個揉合epistemological subjectivity和metaphysical objectivity的概念十分重要。他又特別批評神學家Brunner錯把問題分為命題真理propositional truth與personal真理,前者是人對死物的客觀研究而來的知識,後者是人對人(或神)的經歷而來的知識,以致相信了聖經既是神的自我啟示,就不會有命題的成份。即是說,Holmes認為神藉聖經的啟示可以(或應該)是命題式的,Brunner不相信,是錯的。

Holmes又為祈克果辯護,說Francis Schaeffer等著名福音派人物批評祈克果是走向非理性和相對主義之路,是看錯了的。Holmes認為理性reason可理解為understanding和proving universally true propositions兩類,而他說Schaeffer沒有分清楚,看見祈克果反對後者,便誤以為祈克果也反對前者。

總的來說,Holmes對啟蒙思想的分析是,啟蒙思想放棄了將真理的根源放在一位personal God,忽視了真理/知識與整個人的關係,以致只懂強調一種非人化和沒有可實現的對客觀性和理論的追求。


上述撮要,主要是幫助各位明白本章要旨,若要認真討論,請以書本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