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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Full Version : 聖經、信念、行動的關係


Daniel_Cheung
12-10-2005, 12:42 PM
我常認為基督徒把聖經、信念、行動三者的關係弄得太混亂,尤其是在社關問題上(其實在別的事上也有這問題的),結果產生了很多混亂和不當指控。

試想像以下個案:

甲對乙說「做基督徒要有愛心」(1),為此找了一大堆經文作支持(2),然後甲說「你應該出於愛心多點留在家中」(3)

甲可以堅持,(1)是聖經教訓,但他未有提出理由堅持(3)也是聖經教訓。當有人說:「支持公義就是要反對政府的政改方案,上街遊行」,那是他對現世處境的理解,只要他沒有說(或沒有相信)(3)就是聖經教訓,不作(3)就必定是違反(2),他就沒有假扮先知來欺騙信徒。

也可用SODO來解釋:

(1a) 基督徒不可贊成同性戀行為
(2a) 因為這是聖經教導
(3a) 基督徒要反對SODO

不管(1a)有多麼堅固的聖經支持,由(1a)推論至(3a),那不是聖經的事,而是今天的(某些)香港基督徒對現世政治文化等的全盤評估而發現是應該認定(3a)的。

(1)或(1a)是一個教訓,一些道理,其支持可以在(2)或(2a)那裡找出來,但是(3)或(3a)卻是一個很具體的行動指令,不是一個教訓,它可以是(1)或(1a)的實踐之一,但卻不必然要求(3)或(3a)。若有人不接受(3)或(3a),他不一定是有違反(1)或(1a),因此也不一定有違反(2)或(2a)。

同理,在現在的個案裡,我們可有以下分析:

(1b) 基督徒要支持社會公義
(2b) 因為這是聖經教導
(3b) 基督徒要上街遊行,反對政府方案

(1b)是一個教訓,一些道理,其支持可以用(2b)裡找出來,但是(3b)卻是一個很具體的行動指令,不是一個教訓,它可以是(1b)的實踐之一,但卻不必然要求(3b)。若有人不接受(3b),他不一定是有違反(1b),因此也不一定有違反(2b)。

如此,當有人相信(2b)是支持(1b)的,然後在其對現世理解下認為(3b)是應該做的事,他不一定就是假扮了先知,認為(2b)要求我們必定要作出(3b),除非他禁止別人對(1b)有(3b)以外的詮釋。

以上文字節錄自今天我在回應《時代論壇》上版某文章時所寫的,寫了後覺得可與各位分享多一點。有關該文章和我的回應,有興趣的網友也可以去看一看。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32453&Pid=1&Version=0&Cid=146&Charset=big5_hkscs#
我要聲明,我這thread所談的聖經、信念、行動的關係,是知識與行動的問題,不管您傾向接受甚麼政治立場(我在那裡其實沒有表達過我對很多事的立場),這個都是要留意的。另外,我在那裡的語氣有點兇,是因為那人已多次隨隨便便地指摘別人,說錯了不承認不道歉。